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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心动魄的野猪岭

作者:刘国林时间:2016-08-10浏览量:
导读:作者介绍:刘国林,1950年生,中国作家协会黑龙江分会会员。1975年以来,创作地域散文1000多篇,先后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青年文学》、《散文》、《儿童文学》、《延河》、《萌芽》、《少年文艺》、《北方文学》、《北大荒文学》、《青海湖》、《雪

那年,三爷六十六岁了,他总说:"六十六,不死掉块肉,阎王爷向我招手哩!"话虽这样说,他仍在生产队干这干那。一到秋天,他主要的活计的就是看护野猪岭上那片新开垦的玉米地。三爷的枪法准,胆儿大,孤身一人也敢在野猪岭上住。一直看护到生产队把那片玉米收进场院,他才能回来。

野猪喜群居,生产队的庄稼若让成群结队的野猪看上了,那就遭殃了。可三爷却说,群猪好挡,放一枪就吓跑了;孤猪难抵,它敢顶着硝烟往枪口上撞,和人拼命哩!若真遇上了,不死也得剥层皮。真按照三爷的话来了,他真六十六岁那年走的,真的和野猪拼个你死我活才走的。

那年秋天,生产队收完野猪岭的玉米,队长告诉三爷:"一起下山吧。"三爷说:"你们先走,我溜完兔儿就回去,弄两只兔子给孙儿们解解馋。"

他溜完兔儿已小半夜了。他背着猎获的三只野兔挺高兴,踏着月光的碎影,哼着小曲儿往家走。从野猪岭到家有两条路:一条是盘山路,好走,但绕弯儿,得后半夜才能到家;一条是羊肠小路,挺险。最险处脚下便是悬崖峭壁,只能攀着岩壁爬过去,但离家近,二三个小时便能赶到家。三爷走的是羊肠小路,一是路熟,能早点儿到家;二是他有猎枪,碰上个把儿野猪也不怕。但还是小心为是,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。这季节正是野猪抢膘的时候,庄稼熟了,它那尖鼻子二三十里外就能嗅到香味儿。这样想着,三爷把肩上的猎枪摘下来,顶上子弹,以防和野猪遭遇时应急。

来源:邮件投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