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夜跌交记
作者介绍:
吴祖光(1917~2003),浙江武进人,剧作家。著有话剧《风雪夜归人》、《林冲夜奔》,电影剧本《国魂》,散文集《后台朋友》、《艺术的花朵》等。
作品正文:
这个题目就叫我琢磨了一阵子,用口语说应该是“摔交”或“摔了一交”,没有说“跌交”或‘跌了一交”的。但说“摔交”不合适,因为“摔交”在目前是一种体育项目:半夜三更,这七十五岁的老头子还跟人家摔交,难道是疯了?神经病?
我要说的是,在刚过去的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深夜,亦即十二月十四日凌晨二时我真的摔了一交,摔得很利害,很危险,弄不好真会送命。
我的生活习惯数十年如一日,改不了;那是每晚就寝,大都在凌晨二时左右。奇怪的是每到深夜,精神更好;写点东西,做点正经事都在晚上八点钟以后到两点这段时候。到了这时候其实仍无睡意,而是心想:这时还不睡,到明天得什么时候才起来呀,才不得不睡的。
就在十三日晚上大概十一点钟左右,正在写一篇小文章的时候,忽然电话响起来,我拿起电话就听到熟悉的香港《明报》记者林翠芬的声音,她说:“吴老,你听说一件和你有关的新闻了吗?”我说:“什么新闻?我没有听说啊。”她说:“我读给你听吧。这是一则香港中国通讯社电讯,标题是:《北京国贸中心起诉吴祖光》。里头说:北京国贸中心的法律顾问韩小京日前透露,国贸中心已以吴祖光侵害其名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,法院业已立案受理。据韩律师介绍,在几个月前的一场涉及惠康超级市场侵害名誉权的诉讼案中,吴祖光在一家报纸上发表一篇署名文章。国贸中心方面认为,该文仅依据某些报纸所载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单方面的陈述,有些语言带有侮辱性,已构成侵害国贸中心名誉的事实。所以,国贸中心以侵害名誉权起诉吴祖光。”
我谢过小林对我的关心,把电话挂了。
开始我确实有点生气,但马上就觉得滑稽可笑了。显然这个国贸怕报纸,因为这件案子北京很多报纸都有披露,谁都知道你国贸赔礼道歉又自动认罚了。这只能说明这一些表演只是由于羞恼难堪,想找个他们认为可欺的对象挽回点脸面。所以在此后多次被记者提问国贸为何不控告那些“所载与事实严重不符”的报纸而控告吴祖光时,这位律师先生一贯答曰:“我们有选择被告的自由。”因此选了我。
来源:随笔